“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店”创建标准
“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店”创建标准
创建“西安市放心消费示范店”必须符合下列条件:
1、经营资质:证照齐全。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美容美发化妆品经营许可证,未实行许可证制度的地区应具有备案登记表。
2、经营场地:环境优良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,经营场地 符合美容美发化妆品管理规定、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要求。
3、经营设施:配备到位。场所内光照良好,电器、线路安装规范;货架、柜台摆放整齐,干净整洁,环境舒适;具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的资金结算设备;门头或企业标牌规范合理,整齐划一;店面和库房配有消防器材和设施。
4、员工管理:服务规范。从业人员身体健康,无传染疾病,持有“健康证”;经过行业组织岗位培训,获得国家承认的就业资质,具备相应的从业专业及经营知识;熟悉美业销售的相关法律法规;注重职业道德、有较高的职业素质,能够引导消费者能够买到合适、真正适合自己的产品。
5、产品管理:可溯源性。有合法的进货渠道,供应商具有国家承认的合法资质,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经营条件和要求,并严格执行美容美发化妆品等行业制度;无涂改商标、改换包装、改变内在质量现象;无过期、变质、失效、破损、受污染商品出售;店内产品流通随附单货单一致,单随货走,单货相符,实现产品自出厂到销售终端全过程可追溯性。
6、销售管理:诚实守信。销售过程中无欺诈行为;有规范的流程控制保证商品质量,经营场所内要有“质量服务承诺”;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有“严禁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”的标识;所售酒类商品明码标价。
7、规章制度:健全可行。有健全的人事制度,按国家法律法规,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,及时交纳社会保险;有完善的培训制度,注重员工的成长;有完善的进货、入库、上柜、销售等环节的质量检验和责任可追溯制度;有产品质量控制、信用风险控制、消费者投诉处理等工作预案;有完善的管理制度、财务制度、索证索票制度、随附单管理制度,并能有效落实。
8、企业信用:诚实守信。重合同、守信用,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记录、无商业欺诈记录;以人为本,企业与员工的劳资关系和谐;企业财务报表真实、准确,无偷税漏税现象;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,不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,无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;坚持公平竞争,不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其产品,没有为牟利而损害国家和行业整体利益的行为。
9、积极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,履行行业职责,积极承担社会责任,倡导节约环保,热心公益事业。